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馬鞍山一90后男子因車輛未曾年審,在駕駛過程中路遇交警示意檢查時害怕被處罰,不僅猛加油門欲逃離,還將一名執勤交警帶倒致傷。日前,馬鞍山市雨山區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蔣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宣告緩刑一年。
經審理查明,2019年5月15日上午9時30分許,被告人蔣某駕車途經馬南收費站路口時,遇上了正在路面檢查的馬鞍山市交警支隊民警王某。王某示意蔣某靠邊停車檢查,并要求其出示車輛行駛證等證件。蔣某自知其所駕駛的車輛未曾年審過,十分心虛,害怕被查處。于是突然駕車快速駛離。見此情形,交警王某立即抓住蔣某駕駛室一側窗戶邊框,此時的蔣某仍猛加油門欲加速逃離,最后將交警王某帶倒。經鑒定,王某身體多處軟組織挫傷。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以暴力手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公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性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