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7月28日,涇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一起18名被告人涉嫌非法采礦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9年7月,被告人肖某甲、肖某乙商議共同出資維修涇縣云嶺鎮壩梗村河灘通往省道的道路,以方便在河灘非法采砂。遂聘請張某、吳某等4人負責駕駛鏟車采砂和放哨。2019年7月底至8月8日期間,在肖某甲、肖某乙的安排下,被告人張某、吳某等人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夜間駕駛鏟車在云嶺鎮壩梗村河灘內非法采砂994.25噸并對外出售,非法獲利64000元。而唐某、趙某等12名被告人明知砂石系盜采所得,仍予以收購。經鑒定,涉案砂石價值共計91868.7元。
庭審歷時8小時,由于該案涉案人員較多,案情復雜,法院合議庭評議后將擇期宣判。
近年來,涇縣法院高度重視生態環境資源案件審理,依法嚴厲打擊污染環境、破壞資源等犯罪行為,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擔起守護綠水青山的職責和使命。
韓婷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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