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日前,黃山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發布《關于對黃山市靈活就業人員實施繳存補貼的通知》,明確在黃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中心”)申請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并自愿繳存的靈活就業人員,自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之日起,每連續正常足額繳存滿12個月,且在此期間無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記錄的,可享受一次繳存補貼。
補貼金額按靈活就業人員近12個月正常匯繳總額的0.5%計算,補貼金額低于50元的按50元發放。正常匯繳總額是指在黃山市住房公積金系統內標有“匯繳”字樣的繳存額之和,不含結息金額、轉入金額(包括同城轉入和異地轉入)、提取退回金額等。黃山市公積金中心在靈活就業人員符合補貼條件的次月按照“免申即享”方式發放繳存補貼,補貼資金直接計入靈活就業人員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若發放補貼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已注銷的,則不予發放。靈活就業人員繳存補貼資金從住房公積金“業務支出—其他支出”中列支。
大皖新聞記者 吳永泉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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