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法院網消息,9月3日,原銅陵縣縣委書記、銅陵市工業投資控股(集團)公司原董事長、銅陵化學工業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馬蘇安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高利轉貸罪一案在銅官區法院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馬蘇安在2011至2013年擔任銅陵縣縣委書記、銅陵市工業投資控股(集團)公司董事長、銅陵化學工業集團公司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現金、購物卡、手表、玉器等,共計折合人民幣359萬余元,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罪。2012年7月,被告人馬蘇安利用擔任銅陵發展集團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職權,干涉下屬銅陵市恒源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借款業務,在明知借款人無借款資質、存在借款風險時,仍執意要求對外借款,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合計340萬余元,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2012年,被告人馬蘇安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利用自有住房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貸轉給他人使用,違法所得66萬余元,涉嫌高利轉貸罪。
庭審中,控辯雙方對相關證據進行舉證、質證,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意見,被告人馬蘇安作了最后陳述。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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