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8月28日,由淮南市八公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段鐵章涉嫌受賄一案,在八公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起訴書指控:段鐵章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索取或收受張某、徐某、朱某、胡某、劉某等人錢款共計人民幣219萬元,歐元9000元,數額特別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期刑事責任。
段鐵章今年57歲,安徽潁上人,1981年參加工作。1996年2月起歷任大通區政府區長助理、副區長,2007年起歷任淮南市公用事業局副局長、黨委委員,山南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等職務。2017年8月至2019年3月期間任淮南市環境保護局、淮南生態環境局調研員。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于2019年3月24日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19年6月24日,經淮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八公山區人民檢察院于2019年7月15日將此案提起公訴。
庭審期間,段鐵章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表示認罪悔罪。
根據起訴書指控的涉案犯罪事實及犯罪數額,在段鐵章涉賄錢款中,有六成是其主動索要獲取,共計約135萬;涉及土地和工程承攬的涉賄錢款達125萬,占總金額五成以上。法庭經過調查、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等法定程序,決定休庭評議,擇期宣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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