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后沉睡中身亡 法院:男子承擔95%責任 組局者擔責5%賠償7萬余元
大皖新聞訊 近日,四川省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了一份民事判決書,男子鄭宇(化名)在醉酒后,被好友送回宿舍睡覺,次日早上身亡。
經(jīng)鑒定,鄭宇符合急性乙醇中毒后,因急性出血性壞死性胰腺炎引起急性呼吸循環(huán)衰竭死亡。
事后,鄭宇家屬將組局者及共飲者均告上法庭。
一審法院認定,鄭宇的死亡與當晚喝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劉軍(化名)作為聚會組織者,沒有進一步關心了解參與飲酒的人的狀況,可以酌情判令其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但席間沒有勸酒行為,共飲者無需擔責。
遂判決劉軍賠償5%即72127.8元,扣除已墊付的喪葬費,還需賠償22127.8元。家人不服,提出上訴。二審審理認定,上訴理由無法成立,維持原判。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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