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下午,包河法院對院贓物室保管的刑事案件中部分作案工具及贓物依法進行集中銷毀。這是包河法院首次對涉案贓物開展銷毀工作,也是法院刑事案件涉案財物處理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之一。
此次行動由刑庭庭長凌圣榮帶隊,院黨組成員、派駐紀檢組組長陳永杰現(xiàn)場監(jiān)督。
此次銷毀的物品是多年來包河法院判決予以沒收處理的涉案財物,主要包括刀具、鉗子、鐵錘、電棍、弓弩、模型槍、印章、印刷品等長期堆積在倉庫的無價值物品。
在銷毀現(xiàn)場,干警們首先將部分不宜傳播的物品進行現(xiàn)場焚燒銷毀。對于無法通過焚燒方式進行銷毀的涉案財物,干警們拍照留存后,將其交由包河公安分局提供的有資質的第三方公司進行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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