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黃山市中級法院對歙縣警方偵辦的黃某涉嫌合同詐騙案做出二審宣判,被告人黃某犯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犯罪所得黃山樹德堂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的廠房、機械設(shè)備、土地等全部資產(chǎn)及股份,予以追繳,返還受害人。
黃某涉嫌合同詐騙一案, 2016年11月18日歙縣公安局立案偵查,前后歷經(jīng)一年多艱辛工作,辦案民警先后四次前往廣州調(diào)查取證,犯罪嫌疑人黃某于2017年6月7日被廣州警方抓獲歸案,2017年8月底案件順利移送起訴。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記者吳永泉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