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4月19日,定遠縣一男子劉某面對司法拘留決定書后,一改之前的態度,立刻承認錯誤,承諾馬上還錢。
劉某是定遠縣某單位一名公職人員,其好友吳某2018年2月因資金周轉需要向劉某鄰居杜某借款10萬元,劉某為其擔保,雙方約定同年10月份之前歸還,借款到期后,吳某未依約按時履行還款義務。為此,杜某將劉某和吳某訴至法院,案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分期還款調解協議。誰知,吳某在支付首批欠款5萬元之后,再也不知所蹤,無奈之下,杜某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依法將被執行人劉某傳喚至法院,督促其盡快履行還款義務,并再次告誡劉某,如不履行義務,將按相關法律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劉某聲稱,自己是好心幫忙才擔保的,讓其還錢太冤枉了,仍然表示無力還款。為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法律權威,法院決定對劉某司法拘留15日。一聽到要被司法拘留,劉某慌了,當即表示愿意還款,隨后劉某通知家人將執行款交到了法院。至此該案順利執結。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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