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月15日,黃山市發改委發布《關于2019年中小學及幼兒園春季開學教育收費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中小學和幼兒園嚴格按規定項目和標準收費,義務教育階段和非義務教育階段的收費項目、標準及教材價格、教輔材料價格,按附表規定執行,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按照該市相關規定執行,嚴禁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等亂收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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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認真落實“一教一輔”和自愿購買原則,切實做好教輔材料無償代購工作,不得在代購中收取回扣或其他任何費用。要嚴格落實國家、省、市對學校服務性收費、代收費項目及標準的管理規定,嚴禁將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范疇內應免費提供服務的事項、國家和省已明確規定納入公用經費支出或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項目列為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項目。代收費用實行學期結束結算,多退少補,張榜公布。
各學校要嚴格落實教育收費公示制度,要在醒目位置設置固定公示牌(欄),還須在門戶網站、招生簡章、繳費處等地方將《黃山市中小學及幼兒園2019年春季開學收費公告》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月,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增強學校收費的透明度。凡未經公示的收費或與政策規定。
各區縣物價、教育、財政等部門要加大教育收費的監督檢查力度,暢通舉報渠道,對反映的教育亂收費行為要及時查處,情節典型、性質嚴重的要通過媒體曝光,強化警示震懾作用,切實維護學生家長權益。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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