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今日獲悉,因為私自挖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墓葬,蚌埠市淮上區人民法院對犯有盜掘古墓葬罪的徐某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同案人員宋某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4月,劉某(另案處理)采用插桿探查古墓的方式發現淮上區曹老集鎮某村民家玉米地下可能有古墓葬,遂邀約被告人徐某、宋某攜帶塑料桶、鐵锨至玉米地。劉某確定探洞位置,三人輪流使用鐵锨挖掘出直通墓室的探洞,劉某、徐某進入墓室沒發現值錢隨葬品后三人離開。經安徽省文物鑒定站鑒定,被盜墓葬為東漢晚期至曹魏時期古墓,具有比較重要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依法受國家保護。
當地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徐某、宋某以非法占有古墓葬中文物為目的,私自挖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墓葬,情節較輕,其行為均已構成盜掘古墓葬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決。
汪快樂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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