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名男子花3000元嫖娼后,又偷偷將現金從失足婦女的包里拿走。11月22日,瀟湘晨報記者獲悉,該案近日在云南盤龍區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趙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分析此案時稱,嫖娼是違法行為,嫖資所有權不被法律保護,但嫖資支付后占有權轉移,這種占有權是受法律保護的。
根據記者掌握的判決書,被告人趙某某,1989年出生,楚雄市人。因嫖娼,2024年6月24日被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行政拘留五日。因涉嫌盜竊罪,經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決定,于2024年6月29日被刑事拘留,于2024年7月12日被取保候審。
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趙某某與被害人鄒某某通過陌陌聊天軟件結識,2023年6月22日,約至云南省昆明市盤龍區某地點賣淫嫖娼,趙某某支付鄒某某嫖資現金人民幣3000元,雙方發生性關系后,趙某某趁鄒某某洗澡之際,將上述3000元從鄒某某包內竊走。
2023年6月23日,被告人趙某某主動投案。違法所得3000元已被追繳,趙某某賠償并取得被害人諒解。公訴機關提交了戶口證明,到案經過,被害人陳述,辨認筆錄,扣押筆錄、扣押決定書、扣押清單,現場辨認筆錄,情況說明,接處警綜合單,監控視頻,行政處罰決定書,被告人趙某某的供述與辯解等證據證實。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趙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且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我國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趙某某認罪認罰,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可以從寬處理。趙某某在司法機關尚未掌握其盜竊事實,未對其采取強制措施時,如實供述盜竊事實,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趙某某賠償并取得被害人諒解,可以從輕處罰。建議判處趙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可適用緩刑,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被告人趙某某對指控的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沒有異議,同意適用簡易程序,且簽字具結,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其辯護人提出辯護意見:被告人趙某某犯罪情節輕微,具有自首、認罪認罰、賠償并取得諒解等從寬情節,系初犯、偶犯,家庭情況特殊。請法院對被告人趙某某免予刑事處罰。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趙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確認。被告人趙某某具有自首情節,賠償并取得被害人諒解,自愿認罪認罰并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可以依法從輕處罰。
關于辯護人所提對被告人趙某某免予刑事處罰的辯護意見,法院認為,綜合考慮被告人趙某某的犯罪性質、危害后果及犯罪動機,不屬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情形,對該辯護意見,法院不予采納。辯護人所提其他辯護意見,法院已在量刑時予以考量。公訴機關量刑建議適當。據此,法院根據被告人趙某某犯罪的事實、情節、社會危害后果以及歸案后的表現,判決被告人趙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眾所周知,賣淫嫖娼是違法行為,嫖資必定不受法律保護,為何拿走嫖資會被認定為犯罪呢?
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嫖資雖屬于違法所得,但財物交付后,賣淫者對嫖資形成了事實上的占有和控制,這種占有狀態仍受到法律保護。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他人財物,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屬于數額較大情形,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并處或單處罰金。
付建認為,嫖資是嫖娼行為的交易對價,而嫖娼屬于違反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行為,因此嫖資并非合法收入,不受法律保護,其所有權也不被法律所承認。盡管嫖資本身是違法所得,但在嫖娼行為完成后,嫖資已處于賣淫者的占有之下,此時男子未經賣淫者同意將其拿走,侵犯了賣淫者對該財物的占有權,這種占有權同樣受到刑法的保護。(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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