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布告》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黃某杰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24年7月12日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布告》顯示,黃某杰捕前系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虎門分局科員。黃某杰伙同他人第1次販冰毒1100克;第2次販冰毒2500克;公安機關抓捕他的時候,隨身還有500余克;經過同伙指認,還有2000余克的冰毒。(北京晚報)
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布告》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黃某杰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24年7月12日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布告》顯示,黃某杰捕前系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虎門分局科員。黃某杰伙同他人第1次販冰毒1100克;第2次販冰毒2500克;公安機關抓捕他的時候,隨身還有500余克;經過同伙指認,還有2000余克的冰毒。(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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