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大皖新聞記者從廣德市檢察院了解到,2024年6月24日,由廣德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左某某等人販賣毒品罪、詐騙罪一案判決生效,該案是依托咪酯被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以來,廣德市首例以販賣毒品罪提起公訴的涉依托咪酯毒品犯罪案件。
經依法審查查明,2023年10月,被告人項某某伙同他人多次從湖北武漢購買含有國家列為精神藥品的依托咪酯煙油的電子煙煙彈并販賣給他人吸食。被告人左某某伙同他人多次從“上線”項某某等處拿貨后又多次向多人販賣,其中被告人左某某還利用未成年人多次向多人販賣上述電子煙煙彈,另查明被告人左某某還存在詐騙行為。
廣德市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左某某、項某某等4人販賣含依托咪酯的電子煙煙彈給他人,其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左某某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構成詐騙罪,遂以上述罪名提起公訴。
法院經審理后以被告人左某某犯販賣毒品罪、詐騙罪數罪并罰,合并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六千元;以被告人項某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其余兩名被告人均獲有期徒刑八個月和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的有罪判決。
含依托咪酯的電子煙是一種毒品,檢察官提醒廣大青少年、特別是未成年人,要擦亮雙眼,提高防范意識,千萬不要因為好奇而掉入涉毒陷阱。如發現身邊有非法持有、販賣或濫用依托咪酯的行為,一定要及時向檢察機關或者公安機關舉報。
大皖新聞記者 曹慶 通訊員 寧庭紀
編輯 張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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