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青島8歲男童琦琦被武術教練毆打致死案又有最新進展。6月21日下午,大皖新聞記者從琦琦父親翟春光處獲悉,他們當天下午收到了青島市人民檢察院的答復書,檢方決定對此案提出抗訴。
6月13日上午,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張某斌等三人故意傷害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張某斌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李某丁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張某豪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禁止被告人張某斌、李某丁、張某豪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答復書
大皖新聞記者21日從答復書上看到,6月17日,翟春光、李海霞(琦琦之母)請求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對張某斌、李某丁、張某豪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的一審判決提出抗訴,根據規定,經審查,青島市人民檢察院認為本案符合抗訴條件,決定提出抗訴。
“符合抗訴條件,成功了。”翟春光說,一開始預測到結果可能不太理想,擔心被駁回,但是現在心里很激動。
翟春光告訴大皖新聞記者,他們提出抗訴的事實與理由主要圍繞幾點進行,“比如,三個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遠超故意傷害罪的主觀故意,應當以故意殺人罪量刑,張某豪同屬主犯,應予實刑重判,法定代表人史某屬于本案共犯,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并嚴懲等等。”
翟春光激動地說,現在自己心里更有底了,接下去就是要走好后面的路。“大家的努力沒有白費,尋求公道又進了一步。”
今年6月18日,是琦琦遇害一周年的日子,琦琦還未下葬。當天,翟春光帶著零食、衣服去看望,將一審宣判的結果告訴了琦琦。翟春光跪在地上痛哭,“孩子,爸爸一定會為你討回公道,你等著爸爸啊。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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