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青島8歲男童琦琦被武術教練毆打致死案有了新進展。6月17日,大皖新聞記者從被害人琦琦父親翟春光處獲悉,17日當天他們將向青島市檢察院提交抗訴申請。“抗訴理由主要圍繞不認可自首、主動投案、積極搶救等情節,而且對張某豪判處緩刑也不認可。”翟春光說。
6月13日上午,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張某斌等三人故意傷害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張某斌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李某丁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張某豪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禁止被告人張某斌、李某丁、張某豪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當天上午9點多,翟春光和代理律師以及幾名家屬一同進入法庭等候宣判,在宣判之前,翟春光是忐忑的。“一邊是等了這么久,終于要有一個結果了,另一邊又擔心結果不如意,對不起兒子。”
而當聽完宣判結果時,翟春光沒有抑制住心里的悲痛,跪倒在庭外痛哭,后被家屬攙扶起來。“沒辦法接受,這個結果沒法和孩子交代,人都沒了,還能判一個緩刑。”對于第三被告人張某豪被判處緩刑,翟春光尤為接受不了。
6月17日,翟春光告訴大皖新聞記者,法院一審判決結果,他已經告訴了妻子,妻子狀態了很不好。“她更自責了,認為對不起兒子。”這幾天,他們與律師商議過后,已經將抗訴申請寫好了,今天去青島市檢察院提交申請。“抗訴理由主要圍繞不認可自首、主動投案、積極搶救等情節,而且對張某豪判處緩刑也不認可,這不符合程序,也不符合法理。”
6月16日是父親節,而去年案發當天,也正好是父親節,翟春光說沒有兒子,他再也不想過父親節,當天,他發了一條給兒子的視頻,“你的離去,把爸爸媽媽的心都帶走了,父親節,是我永遠不愿意過的節日。”
目前,翟春光說自己能做的就是盡其所有,包括生命,去為兒子爭取一個公道結果。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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