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上海95歲老人起訴保姆騙走200萬一事,頗受關注。5月10日,大皖新聞記者從老人親屬及代理律師處獲悉,該案已于5月8日一審宣判,上海市黃浦區法院判決贈與行為無效,保姆蔣某某返回本金200萬及利息。
判決書截圖
上海95歲老人起訴保姆“騙”走200萬養老錢一案,一審宣判
5月10日,大皖新聞記者聯系上老人盧德麟的兒媳,其向大皖新聞記者出示了判決書,稱案子是在5月8號一審宣判的,他們已經收到判決書,原告勝訴了。目前還不清楚對方是否上訴,也暫未收到還款。
據了解,盧德麟退休前是一名鋼琴教師,家住上海市黃浦區。因為脊髓炎退休后癱瘓在床,其老伴沈某禮,因雙眼失明,行動不便。
判決書顯示,原告盧德麟與被告沈某禮系夫妻關系。被告蔣某某為兩人的保姆。 2022 年 8 月 22 日,被告沈某禮通過銀行向被告蔣某某轉賬 1,000,000 元,后又于 2023 年 2 月 7 日通過銀行再次向被告蔣某某轉賬 1,000,000 元。
后因原告兒子及兒媳婦找到被告蔣某某要求其歸還上述兩筆款項,2023 年 3 月 3 日,被告沈某禮手寫證明一份,言明:我給蔣某某的錢人民幣貳佰萬是我自愿的(因為他服侍我們夫妻倆已十多年了),我兒子說他沒有關系。
針對證明這一事實,原告盧德麟稱被告沈某禮書寫證明是受到被告蔣某某脅迫,被告蔣某某稱被告沈某禮是自愿書寫證明贈與蔣某某錢款的。
審理中,被告蔣某某辯稱,原告對被告沈某禮贈與錢款是知情的,但未提交任何證據證明。
一審判決贈與行為無效,返回200萬本金及利息
法院認為,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而擅自將共同財產贈與他人的,在事后另一方不予追認的情況下,該行為屬于一種無權處分,構成對另一方共有財產的侵犯。
本案中,原告與被告沈某禮系夫妻關系,兩人對婚內財產并未約定分別所有,故被告沈某禮在婚姻存續期間因生產、經營、投資所獲得的收益均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被告沈某禮向被告蔣某某轉賬的 2,000,000 元,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被告沈某禮未經原告同意及原告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兩人共同財產贈與被告蔣某某,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該贈與行為應屬無效。綜上,判決確認被告沈某禮將 2,000,000 元錢款贈與被告蔣某某的行為無效;被告蔣某某應返還原告盧德麟 2,000,000 元,并支付原告盧德麟資金占用期間的利息。
“關于保姆的償還能力,下一步,我們計劃與律師緊密合作,探討所有可能的執行措施。”同時盧德麟的兒媳也透露,老人也計劃200多萬全部退回來之后,拿出一部分資金,成立一個基金,專門用來保護老年人免受此類事件的侵害,為他們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隨后,大皖新聞記者也聯系上盧德麟的代理律師周兆成,其向記者證實了這一判決結果。周兆成認為,這結果不僅是對沈某禮行為的糾正,更是對法律公正的維護。它清晰地界定了夫妻雙方在共同財產處理上的權利和責任,強調了贈與行為必須基于雙方真實意愿和合法程序的重要性。同時,也向全社會傳遞了一個明確的信號: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更不能以非法手段獲取不當利益。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張思平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