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一家酒店就得加個微信,為什么開個發票這么麻煩?”看著手機通訊錄里的近10個企業微信號,市民李先生頗感無奈。
李先生經常來滬出差,住酒店開發票是常事,他為此還特意開通了華住會的會員,可優惠入住旗下的如家、漢庭等酒店,還能錄入公司抬頭、稅號等信息后便捷開票。不過,今年以來,原本的操作方式發生了變化,他入住多家酒店后發現,要開電子發票,還要先添加酒店的企業微信。
要開發票需先加微信
第一次添加酒店的企業微信時,李先生并未過多留意。去年,上海開始推行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試點,住宿、餐館等都鼓勵使用電子發票,原本是讓經常出差的人更方便。但隨著入住次數的增加,李先生發現有些不對勁。
此前,他提前將信息錄入華住會App,退房時直接告知前臺按預留信息開紙質發票,從今年開始,幾家酒店不提供紙質發票后,“要我先加酒店的企業微信,把發票信息發過去,他們開好后再發給我”。就這樣,李先生接二連三加了好多家門店的微信。“由于要等對方發電子發票給我,我沒辦法第一時間刪除,等到微信加得多了,朋友圈就被他們的推廣廣告占據,很煩。為何不能提供更便利的方式?”
李先生咨詢了門店的工作人員,對方稱是系統問題,酒店暫時無法改進。之后,記者通過華住會官方客服聯系上李先生曾入住的漢庭優佳酒店(上海北外灘大連路店),店長表示,根據試點要求,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完全實現電子化,普通發票在用完現有的紙質發票后也會改為電子發票,之所以要求添加微信,是從方便顧客的角度出發,“早晨退房開票人比較多,擔心顧客等得著急,酒店前臺會要求顧客添加門店微信,顧客發送開票信息后,我們開好發票后直接發給顧客,這樣比較節約時間”。
像李先生這樣的老顧客早已在App中留存相關開票信息,為何還被反復要求添加門店微信?對方解釋:“有些顧客在App上有好幾個公司的抬頭和稅號,工作人員容易開錯,加了微信發送具體的開票信息的話,就不會有這種問題。”
究竟是方便還是引流
來自杭州的劉先生在入住寶山區一家布丁酒店時,也有同樣的遭遇。“酒店不給我開紙質發票,還要我掃碼關注他們的公眾號,才給開電子發票。”劉先生有些不滿,干脆當著前臺的面撥打了投訴電話,工作人員這才趕忙協助他開了發票。“推行電子發票本意是好的,但商家落實過程中怎么能強迫消費者掃碼?”對此,劉先生揣測,酒店之所以這樣操作,其實是想利用開發票這個環節吸引顧客,用各種優惠信息吸引消費者再次光顧,“可以說是他們的一種推廣方式,但對消費者來說,花了錢卻添了煩惱”。
記者隨機走訪了閔行區和浦東新區的6家連鎖酒店,其中閔行區的幾家酒店前臺擺放了二維碼,顧客可自行掃碼提交開票信息,而浦東的兩家酒店則要求顧客先加微信發送開票信息,再發電子發票給顧客。
工作人員口中所說的“為消費者提供方便”,恐怕也要打個問號。市民范女士在仙霞路一家飯店就餐,共計消費116元,飯后要求開發票,被飯店收銀人員告知要添加門店微信,事后會通過微信發送電子發票。結果,等了兩天還未收到發票,催促無果后只能向相關部門投訴。
記者致電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熱線時,了解到發票電子化試點后,商家仍可開具紙質發票,消費者可自主選擇開具紙質發票或電子發票。但記者走訪時發現,大多數酒店并不主動提供選擇的機會,甚至在開電子發票的過程中還要設置“門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應當為消費者提供發票等相關消費憑證。也就是說,提供發票等購貨、消費憑證是經營者的法定義務,如果通過格式條款設置開票條件,對消費者來說顯然不公平。
近年來,有關部門查處了多起餐飲商家因強制要求消費者掃碼點餐并非法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的行為,商家也應以此為鑒。推廣品牌無可厚非,但不能將其變為強制行為,限制消費者的選擇權,否則,所謂的服務可能會變成“添堵”。真正以服務消費者為出發點,就應充分保障消費者的多元選擇權,提升消費者的消費體驗和獲得感。
據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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