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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據云南省人民檢察院3月31日消息,日前,云南省屬國有企業原專職外部董事陳文山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由云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曲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文山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曲靖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陳文山利用擔任云南建工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的職務便利,安排下屬單位人員虛列支出,套取公款占為己有,數額巨大;利用擔任云南省建筑機械化施工公司經理,原云南建工集團總公司、云南省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多次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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