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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據高檢網3月16日發布,云南省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董事李振雄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云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怒江州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怒江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怒江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振雄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怒江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振雄利用擔任昆明昆機集團建筑經營公司經理,昆明昆機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黨委委員、副總經理,云南省工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總裁助理,十四冶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云南省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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