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2月25日,大皖新聞記者從人民法院公告網看到,近日,因蔣某某未履行致歉義務,迪麗熱巴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北京互聯網法院于12月23日對迪麗熱巴與蔣某某名譽權糾紛一案判決書主要內容予以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網截圖
公告內容顯示,原告迪麗熱巴·迪力木拉提與被告蔣某某名譽權糾紛一案,北京互聯網法院作出民事判決書。本案中,根據在案證據顯示涉案微博賬號系被告注冊使用;被告使用該賬號發布評論,使用“中東48......”“......驢驢”等描述原告,用語粗俗,丑化、貶低原告的意圖明顯,充斥謾罵與人身攻擊,已超出言論自由和正常評論的合理邊界,構成侵害原告迪麗熱巴·迪力木拉提名譽權。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遂判決被告蔣某某在其新浪微博賬號中連續十日置頂登載致歉聲明,并賠償原告迪麗熱巴·迪力木拉提經濟損失150元和精神損害撫慰金8000元。
上述判決生效后,蔣某某未履行致歉義務,迪麗熱巴·迪力木拉提申請強制執行?,F對上述判決主要內容予以公告。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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