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正巴渝微信公號11月27日發布一則案例: “該來的還是來了,最終還是躲不過去……”當江津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勤務四大隊原教導員、四級高級警長李國華接到區紀委監委專項調查組工作人員通知談話的電話,他長嘆了一口氣。
李國華是一名“老交警”,1982年從警察學校畢業后進入江津縣公安局工作,先后在江津區(縣)交巡警支隊、勤務一大隊、勤務四大隊、事故預防及處理大隊等多個崗位擔任過大隊長或教導員。
2014年,全市推行警務大改革。李國華被調任到一級平臺工作。主管領導曾鼓勵他,只要工作出色,職務上還能更進一步。然而事與愿違,一年后,李國華被調任鄉鎮工作。
“自尊、懊悔、消沉一直困擾我,當時真是心灰意冷,情緒低落至極?!崩顕A沒有正確對待崗位和職務調整,反而抱怨組織對其不公,懷恨在心。在隨后的工作中消極懈怠,迷戀上了打牌,只要一有空就呼朋喚友聚在麻將機旁,一玩就是一整天。
此時的李國華雖然是在鎮上工作,但該鎮緊鄰重慶主城,又正值城市建設黃金期,工程項目遍地開花,這讓負責刑事執法、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工作的李國華,成為當地工程老板爭相討好的“香餑餑”。在項目工程老板一次次糖衣炮彈的攻勢和眾星捧月般的奉承下,他思想發生滑坡,廉潔防線失守,踏上了違紀違法的不歸路。
2015年,李國華受私人老板陳某某請托為其站臺。在李國華的幫助下,陳某某拿到了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兩幢商住樓工程。陳某某“投桃報李”,隨即送給李國華110萬元。為了掩蓋違法事實,李國華自作聰明,與陳某某簽訂了虛假投資入股協議,妄圖以此躲避組織調查。
“既然仕途走不通,找錢也能實現人生價值。”到手的第一筆賄賂款就高達110萬元,李國華產生了“政治上無望,那就經濟上補償”的人生信條。
他“廣開財路”,與警校同班同學邢某一拍即合,開始了一次又一次的“合作”。先后三次為特定關系人在承攬有關工程項目中提供幫助,收受好處費共計250萬元。
2021年9月,邢某被四川省監委留置,李國華如坐針氈,整天提心吊膽、神經緊繃。為此,2021年10月,李國華辦理了提前退休手續,與邢某的駕駛員兩次串供。一方面,他寄希望于利益伙伴能夠守住秘密,保他周全;另一方面,盤算著以為退休就可以安全著陸。
事實上,退休并不是避風港。2022年4月,區紀委監委對李國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同年8月,李國華被開除黨籍,9月被取消退休待遇。
法院審理查明,李國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他人影響力,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365萬元。2023年9月,李國華因犯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九個月,并處罰金60萬元。
為扎實做好案件辦理后半篇文章,江津區紀委監委聯合區公安局同步開展公安民警行使行政執法權、刑事偵查權、社會管理權專項治理,針對查找出監管和制度薄弱環節,督促區公安局建章立制,切實規范隊伍管理工作,做到公正用權、依法用權、為民用權、廉潔用權。
作者:羅澤旭 魏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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