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鄭州某餐廳內一男子搭訕鄰桌女子失敗,粗暴攻擊女子的視頻在網絡熱傳。
9月15日,當地警方回應,涉事男子目前已被警方以尋釁滋事處以行政拘留15日。
15日上午,被打女子委托律師稱,事發時該男子為三女子買單“讓她們陪酒”遭拒,被打女子全身多處挫傷,頭部受到打擊,隨后將去驗傷。
律師介紹,事發時間為9月12日5時左右,當時郭女士正在與朋友共三人在鄭州某火鍋店就餐,鄰座一黃發男子多次上前搭訕,未得到回應后,黃發男子將郭女士一桌的賬單結清,并要求她們陪酒,雙方發生爭吵。火鍋店老板將黃發男子勸回自己位置。
之后,黃發男子在座位上揚言“出這個店給她們打一頓,不在這家店鬧事”,郭女士一方悄悄報警。
之后,黃發男子上洗手間,其同座朋友向郭女士一方道歉,“說喝多了什么的”。但黃發男子從洗手間回來后,直接抓起郭女士頭發,將郭女士按壓在地進行毆打。
律師向記者提供了火鍋店內視頻顯示,9月12日4時53分許,一黃發男子走到正在吃火鍋的郭女士身后,抓起她的頭發向后扯,郭女士被拉倒在地,之后黃發男子將郭女士按壓在地。雙方的朋友將黃發男子拉扯開來,郭女士試圖用凳子反擊,不成后,又向黃發男子丟了個飲料瓶。之后,郭女士蹲下嘔吐,又暈倒在地。
郭女士的就醫診斷結果顯示:1閉合性顱腦損傷輕型;2左面部挫傷;3頸部挫傷;4右肩部挫傷;5胸背部挫傷;6右膝挫傷。
律師介紹,郭女士今年20多歲,從事教育行業,被打后害怕焦慮,且擔心會被報復。對于事發地點,他未向記者透露,稱“不想給警方和店主帶來壓力”。他稱,當地派出所已介入調查,郭女士在醫院做檢查及驗傷等。
9月15日,記者多次致電鄭州市公安局求證此事,截至發稿未獲回應。
律師認為,該男子在公共場所搭訕女性、肆意打人的行為性質惡劣,不僅侵害他人身體權益還擾亂社會治安秩序,情節嚴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毆打造成輕傷以上損害結果,該男子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和尋釁滋事罪,男子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來源:封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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