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勞動爭議案,案件的起因便是職場性騷擾。一條針對男同事的控訴短信,引發公司的一場調查,結果發現多名女同事都有類似被其騷擾經歷,公司遂以違反公序良俗為由,解除了勞動合同。裘先生主張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于是向法院起訴,要求判令公司支付賠償金20余萬元。一審法院沒有支持裘先生的訴請,近日,上海二中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頻頻騷擾女同事被解雇
2021年,員工朱女士向公司提出離職。
離職前,朱女士在公司微信工作群中發送了一條控訴同事裘先生的微信:“……期間被勸酒,搭肩摟腰數次,我已明顯表現出抗拒,但他并沒有停止,甚至試圖親吻我,在我強烈拒絕并遠離他之后,他給我發了2000元的轉賬,只覺得是對我的侮辱?!m然說了接受道歉,可每在辦公室見到他,就會想起當天他的行為,讓我很不舒服,不想原諒、縱容任何以酒精為借口的性騷擾行為,終于決定在今天曝光?!?/p>
公司著手調查后,發現其他女同事也有類似經歷。
本文圖片均為“上海法治報”微信公眾號 圖
紀女士投訴說:“我剛入職第一天,人事帶我和公司同事見面,大家都很規矩也很熱情。唯獨他,跟我握手的時候還摸了一下,說‘這手又軟又滑’,因為第一天入職有我點懵,沒好意思呵斥?!?/p>
穆女士也投訴說,裘先生多次給她發消息:“你這樣可愛,我可以把你帶回家嗎”“好吃好喝的供著”“做牛做馬的報答你”……對此,穆女士回復“受不起”。
于是,該公司以裘先生對多名員工存在言語和行為上的性騷擾,影響公司正常工作風氣,違反公序良俗為由,依據《員工手冊》與裘先生解除勞動合同。
辯稱離職才發聲不合常理
裘先生主張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于是向法院起訴,要求判令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20余萬元。
裘先生稱對朱女士無不當言行,雖曾表示“想要親吻朱女士”,但無實際行動。朱女士所描述的事件發生于非工作時間內的小范圍人員聚會中,聚會期間有肢體接觸也屬合理。因向朱女士表達愛慕遭拒,他通過微信向朱女士轉賬2000元,希望用這種方式道歉以化解尷尬。裘先生認為,朱女士有足夠的知識和常識應對性騷擾事件,直至離職當晚才發表聲明,顯然不合常理。
裘先生還表示,對紀女士說“手軟、有福”,僅是觸覺表達,也是一種祝福,無任何性指向。至于和穆女士的相關聊天記錄,也只能顯示雙方比較親近,且穆女士并未表示不悅。自己的行為沒有給朱女士、紀女士、穆女士及公司造成不利影響,公司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表示,因為裘先生在工作場合內外對女同事有不恰當行為,造成他人心里不適,不利于營造和諧的工作氛圍,影響公司工作開展,故依據《員工手冊》以及《民法典》第1010條解除勞動關系,解除依據合理合法。
一審法院沒有支持裘先生的訴請。裘先生不服,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訴。
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審理中,裘先生一再提出,朱女士直至離職才發表聲明,不合常理。
對于這一點,合議庭認為,在遭遇性騷擾時,若對方是陌生人,女性往往存有較高的警惕性,通常會徑行拒絕或推開遠離;若對方是相識的,尤其如本案還兼有工作原因的情形,女性有所顧忌而對受騷擾一事羞于啟齒,以致未能在第一時間提出,亦屬合理。因此,無論朱女士等人是第一時間提出還是事后提出,均不能否定裘先生前述不當行為的存在。
此外,對于裘先生與紀女士第一次見面的情節,合議庭認為有違社會交往常理,無法使一般人理解為善意的肢體觸碰。對于裘先生與穆女士的微信聊天,裘先生存在不當言語,穆女士的回復與裘先生認為穆女士并無不悅并不相符。
最終,上海二中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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