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澎湃新聞:江西上饒13歲女童遭陌生男子官某某強奸致死案有了最新進展。
8月7日,澎湃新聞從被害女童父親徐先生處獲得了該案的二審判決書。判決書顯示,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官某某上訴,維持死刑原判。
該案二審判決。
判決書顯示,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上訴人官某某以暴力手段強奸不滿14周歲的幼女并致其死亡,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依法應當從嚴、從重處罰。官某某在未成年時因盜竊被判處刑罰,刑滿釋放后又強奸幼女致人死亡,主觀惡性極深,手段極其殘忍,后果極其嚴重,官某某上訴及其辯護人辯護要求對官某某從輕處罰的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納。依照《刑事訴訟法》之規(guī)定,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22年9月9日,江西上饒市廣豐區(qū)公安局通報,2022年9月2日23時50分許,江西上饒市廣豐區(qū)公安局接到居民報警稱,其13歲女兒莊某某失聯(lián)。9月3日8時許,警方在郊區(qū)一建筑工地旁發(fā)現(xiàn)莊某某尸體,經(jīng)命案偵破,當日16時許將犯罪嫌疑人官某某(男,24歲,廣豐區(qū)下溪街道人)抓獲。經(jīng)工作查明,9月2日22時許,官某某騎車遇見莊某某后產(chǎn)生不軌念頭,對莊某某實施強奸并致其死亡。9月4日,廣豐區(qū)公安局依法對官某某予以刑事拘留。9月9日,公安機關依法向檢察機關提請對官某某批準逮捕。
受害女童父親徐先生此前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被告人官某某與他們家素不相識。此案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官某某犯強奸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喪葬費人民幣4.3058萬元。
澎湃新聞記者 喻琰 實習生 邵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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