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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湖南一對夫妻因瑣事發生爭吵,岳母也幫著一起責罵女婿尹冬(化名),遭來女婿的記恨,認為岳母是在“煽風點火”。為此,女婿竟欲毒殺岳母,其投毒至岳母喝的水酒中,但幸被岳母嘗了一口后發現味道不對,及時吐出,未造成傷亡。尹冬因犯故意殺人罪,被湖南省茶陵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該案一審刑事判決書,作案細節也被披露。
記恨岳母“煽風點火”,女婿在岳母水酒里投毒
據了解,2020年農歷十二月二十八日晚上,被告人尹冬與妻子江某發生爭吵,江某將尹冬咬傷,隨后的幾天,江某不依不饒對尹冬打罵,岳母龍某也幫著女兒對尹冬責罵。
尹冬很氣憤,因此于2021年2月15日,準備離開家去廣州務工,但一路上越想越氣,認為其夫妻關系本就不好,岳母龍某還總是在一旁煽風點火,對龍某痛恨至極,遂產生毒殺龍某的念頭。
2021年2月15日18時許,尹冬花費20元購買一瓶600ML“超威牌殺蟲氣霧劑”,后將整瓶殺蟲氣霧劑噴至龍某臥室房間一壇水酒中。同年2月17日上午,尹冬因擔心殺蟲氣霧劑毒性不夠致死龍某,便又在集市上花費5元購買了6瓶老鼠藥,后將其中的3瓶倒入之前噴有殺蟲氣霧劑的水酒中。
同年2月23日,龍某喝了一口投有殺蟲氣霧劑和老鼠藥的水酒后,發現氣味不對便吐掉,其身體未造成傷害后果。
女婿犯故意殺人罪,一審獲刑二年半
2021年3月19日,經檢驗,龍某住宅內水酒檢出溴敵隆、氯氰菊酯、胺菊酯、馬拉硫磷成分。
案發后,被告人尹冬主動到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證據與公訴機關的指控一致。
法院認為,被告人尹冬以投毒方式意圖殺害他人,其行為已構成了故意殺人罪。被害人及時發現未造成傷害,且被害人存在一定過錯,屬情節較輕。被告人尹冬已著手實施故意殺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被告人尹冬主動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以減輕處罰。被害人及家屬對被告人的行為予以諒解,可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
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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