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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六安一男子通過網絡交友后,為謀取非法利益,虛構身份與兩被害人同時交往,后對被害人實施詐騙和敲詐勒索犯罪。4月19日,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從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被告人李某某因涉嫌詐騙罪、敲詐勒索罪被依法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李某某,男,1990年出生,漢族,大學本科文化,無業,住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區。
被告人李某某通過網絡結識被害人張某某、吳某某后,為謀取非法利益,虛構身份和姓名,與兩被害人同時交往,后對被害人實施詐騙和敲詐勒索犯罪。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從起訴書上看到,被告人具體犯罪事實如下:
1.2020年9月,被告人李某某向被害人張某某虛構自己姓名為“王浩”,謊稱每月給張某某生活費騙取被害人信任,后被告人李某某謊稱因離婚自己銀行卡被凍結,騙取被害人張某某60000元現金。
2.2020年10月,被告人李某某向被害人吳某某虛構自己姓名為“高楊”,謊稱每個月給吳某某生活費,騙取被害人吳某某信任。同年10月26日,被告人李某某謊稱其在六安文禾賦工地項目有工程,需要買手機送禮,騙取被害人吳某某購買7部iPhone11手機(價值58800元)。后被告人李某某將其中5部手機低價出售給他人,2部手機讓被害人吳某某退貨換成現金交于自己。
3.2020年10月底至11月,被告人李某某注冊微信昵稱為“小阿瑤”,謊稱自己為“高楊”老婆,以散播吳某某與“高楊”不雅視頻為要挾,敲詐勒索被害人吳某某18萬元。后被害人張某某發現“王浩”、“高揚”疑似為同一人,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2020年11月11日,被告人李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2020年11月16日,被告人李某某近親屬向公安機關退出贓款118800元。
被告人李某某因涉嫌詐騙罪、敲詐勒索罪,于2020年11月11日被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8日經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檢察院決定,由該分局于當日對其執行逮捕。
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敲詐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因其敲詐勒索犯罪部分屬未遂,同時適用該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現依法對其提起公訴。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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