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9月29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安徽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將于2022年1月1日起實施。值得關注的是,為激勵綠色建筑的健康發展,條例從產業政策、項目落地等方面規定了稅費優惠、容積率獎勵、公積金貸款、綠色金融等激勵政策,建立“基本級剛性約束、高星級柔性引導”的配套激勵機制。
綠色建筑在新建民用建筑中的占比近八成
十八大以來,國家對綠色建筑發展做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中央深改委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綠色生活創建行動總體方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綠色建筑行動方案》,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要強化綠色發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推進重點行業和重要領域綠色化改造,發展綠色建筑。
2020年9月,我省在《關于印發《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建科〔2020〕60號)中設定以城鎮建筑作為創建對象,到2022年綠色建筑面積占比達到70%作為具體目標。近年來我省綠色建筑推廣應用規模增長迅速,從2016年的不足3000萬平方米提升到2020年的超2億平方米,實現了跨越式的增長,截止到2020年底,綠色建筑在新建民用建筑中的占比高達76.99%。為了貫徹國家的發展理念和決策部署,提升鞏固我省綠色建筑發展的豐碩成果,保障我省經濟社會綠色化轉型在法制的軌道上運行,省人大常委會決定制定此條例。
合理確定綠色建筑建設標準等級
綠色建筑的建設標準等級是保障綠色建筑安全高效、健康舒適、生活便利、資源節約、環境宜居等五類性能指標有效實施的綜合評價體系,是發展綠色建筑的基礎和前提。
《條例》依據國家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等高對接長三角,并總結合肥等地實踐經驗,要求設區的市、縣(市)、鄉鎮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新建民用建筑,應當按照不低于基本級綠色建筑標準等級進行建設。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應當按照一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等級進行建設。同時授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規定、執行更高的綠色建筑標準等級。
將綠色建筑標準等級要求貫穿于各個環節
為了保障綠色建筑標準等級的有效實施,結合建筑工程項目進行的實際情況,將綠色建筑標準等級要求貫穿于土地供應、規劃、設計、圖審、施工、驗收、銷售、運行等各個環節,實現全過程閉合管理,確保綠色建筑標準等級執行到位。
綠色建筑發展規劃和相關詳細規劃,要確定和體現綠色建筑標準等級的要求;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當包含綠色建筑標準等級要求,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包含綠色建筑設計專篇內容;施工單位要按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監理單位按設計文件編制監理方案,實施監理;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依法檢測綠色建筑相關工程材料和設備;竣工驗收應當對建筑是否符合綠色建筑標準等級進行驗收,不符合要求,不得通過;房屋銷售要明示綠色建筑標準等級。
有序推動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
加快既有民用建筑的綠色化改造進程是積極拓展綠色建筑的實施范圍,有序實施城市建筑綠色化維修和更新,提高既有建筑能效水平的重要環節。《條例》要求,政府應當制定政策,編制規劃,推動既有民用建筑參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改造;既有公共建筑進行相關維修、更新時,應當同步開展節能改造;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應當先行納入改造計劃,國家機關辦公建筑改造費用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納入本級財政預算;鼓勵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同步實施建筑綠色化改造。
推行菜單式等全裝修方式
為了充分發揮綠色建筑技術在綠色建筑發展中的技術支撐和方向引領作用,促進綠色建筑的高質量發展,《條例》對鼓勵和支持綠色建筑技術的研究、開發、示范和推廣作了系統規定:要求綠色建筑應當推廣應用隔熱保溫等適用技術和支持光伏建設一體化等先進性、智能化新技術在本省推廣應用,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將綠色建筑關鍵技術的研發列入科技研發重點領域;綠色建筑新技術等的研究開發費用享受稅前加計扣除等優惠;穩步推廣裝配式建造方式;推進綠色建筑建設運行數字化;推行菜單式等全裝修方式。
給予綠色建筑購買者以優惠
為了營造有利于綠色建筑發展的市場環境,激發市場主體設計、建造、使用綠色建筑的內生動力,激勵綠色建筑的健康發展,提升綠色建筑事業的發展質效,條例從產業政策、項目落地等方面規定了稅費優惠、容積率獎勵、公積金貸款、綠色金融等激勵政策,建立“基本級剛性約束、高星級柔性引導”的配套激勵機制;從綠色建筑的供應和購買兩個方面入手,一方面給予綠色建筑建設開發以優惠,提高綠色建筑市場供應量,另一個方面,給予綠色建筑購買者以優惠,提升市場購買需求,形成合力,共同引導高等級綠色建筑的發展。
穆玥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葉曉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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