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8月24日,記者從合肥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了解到,該部門下發關于深化學區房調控政策的通知,新增二手住房限購區域范圍。
根據《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合房聯(2021)1號)要求,依據市場交易監測情況,切實防止以“學區房”名義炒作房價,現就擴大二手住房限購范圍通知如下:
自2021年8月25日起,暫停市區范圍內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學、合肥市屯溪路小學、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學、合肥市和平小學學區范圍內購買二手住房。
新增二手住房限購區域范圍
以2021年合肥市區學區劃分方案為準,后期學區劃分若有調整,則對應調整。
一、包河區
1 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學學區
巢湖路以西,屯溪路以北,金寨路以東,環城馬路以南。
2 合肥市屯溪路小學學區
徽州大道向西經香港街至桐城路向南,過屯溪路經曙光新村圍墻以西至曙光路以西曙光路經九華山西路向西延伸至宿松路以北,黃山路以北,金寨路以東,環城馬路以南。
二、瑤海區
3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學學區
東至銅陵路,南至南淝河,西至勝利路至南淝河,北至淮南鐵路(含華潤紫云府)。
4 合肥市和平小學學區
東至銅陵路,南至濱河路,西至一環路至明光路,北至和平路(含省直和平花園)
在途交易處理的主要措施
新增二手住房限購區域范圍二手住房在途交易符合以下情形的,按原限購政策執行:
1.2021年8月24日(含當日)前已通過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存量房網簽系統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的;2021年8月24日(含當日)前已簽訂認購協議并能提供定金或購房款轉賬有效憑證的(不含現金支付)。
2.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出具的法律文書確認個人住房轉讓的,法律文書裁決日期在2021年8月24日(含當日)前的。
3.2021年8月24日(含當日)前,已進入司法拍賣競價環節的。
袁晶晶 金夢婷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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