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一直以來,合肥市在大力推進老舊小區改造,鼓勵有條件的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可近期,合肥市民楊先生(化名)向記者反映稱,他家門前突然進駐了施工隊伍,問了才知道原來是要加裝電梯。
楊先生稱,推進加裝電梯是好事,但他并不知情,也未看到加裝電梯的公示。他認為自家樓房位置比較特殊,加裝的電梯放在了房屋正南方,樓房西側還緊挨著高高的環城路,陽光遮擋比較嚴重。楊先生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直接加裝電梯,損壞了他的權益。5月7日,記者對此事進行了調查。
業主反映:加裝電梯可以理解 但要考慮特殊情況
楊先生家住合肥市廬陽區市政府第三生活區7號樓的一樓,在這棟7層樓房里已經住了十幾年了,近期將房子出租給了租戶。2020年10月初,該棟樓高層住戶電話給他,說是想安裝電梯。“我當時是能理解他們的心情,畢竟誰家都有老人,也希望出門上下更方便點。而且老舊小區加裝電梯也是一項優惠政策,作為市民也是應該給予配合的。”但同時,楊先生和其他一樓、二樓的兩位業主也表示加裝電梯要從實際情況出發。
原來,該小區本身地勢就偏低,而7號樓又是小區里地勢最低的地方,樓棟西邊緊鄰環城馬路,環城馬路的路面高度高于二樓,因此西邊基本很難有陽光照進低層。其次,與小區其他樓棟不同的是,該樓單元門位于南邊,一旦在南邊安裝電梯便會擋住西邊戶上午的太陽光線,以及東邊戶的下午太陽光線。“刨除電梯帶來的噪音、隱私問題以及地面挖掘帶來的綠地面積減少和挖掘管道可能帶來的雨水排水不暢等問題,沒有充足陽光是我們低層業主不能接受的。”楊先生說,因此當時他們并沒有同意這一做法。
記者探訪:現場已有施工痕跡
5月7日上午,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來到該小區。記者注意到,7號樓位于該小區的西北邊。來到7號樓南邊單元門前,明顯看到有一定坡度向低處延伸,而7號樓就處在地勢較低處。正如楊先生所說的那樣,7號樓西邊緊靠環城馬路,路面高度也明顯高于二樓,像是一堵墻圈住了7號樓西邊。再加上不少郁郁蔥蔥的大樹,整個西邊很難有陽光直接照射到樓內。記者走訪小區時發現有一棟樓已經安裝上電梯,位于該棟樓北邊單元門處,且該棟樓四周較為通暢。
在單元門前,記者看到原先的綠化帶已經被挖出大坑,有明顯施工的痕跡。“2020年10月底,社居委一位葛姓工作人員說,只要我們不同意他們就不會蓋章允許加裝電梯,住建局也不可能給辦理相關施工手續。”楊先生回憶。
一直到今年3月,加裝電梯的事情都未有動靜。而就在今年3月22日上午,在低層住戶未接收到任何人通知的情況下,電梯安裝公司突然派挖掘機到現場開始挖土施工,低層用戶得知后到現場阻止施工,并要求出示相關手續。“施工方當時說有相關批文手續,后通過手機傳來相關手續照片,內容大概顯示:2020年10月13日到20日,有大夫弟社居委蓋過章的安裝電梯的公示,如有異議,請住戶在公示期間內電話反映到居委會。”對此,楊先生向記者明確表示,在上述公示期間內,低層住戶一直未看到此張貼表,也未接到任何人的電話通知,這讓他們一頭霧水。
“我們現在就想弄清楚他們加裝電梯是什么時候得到允許的?是否征求過我們全體業主的意見?即使超過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了,我們這些(占)三分之一的業主是不是也應該被征詢下意見,從實際情況考慮下?”楊先生說。
社居委回應:公示期內并未收到異議
小區內是否如實張貼了加裝電梯公示通知?剩下三分之一業主是否也要征求一下意見?5月8日,大夫第社居委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小區加裝電梯是居民自發的行為,2020年9月,合肥市下發文件修改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實施意見部分條款,即通知下發后,本小區、本棟或本單元三分之二以上業主有加裝意向的,由業主委員會或者推選的業主代表組織開展書面意見征詢并簽訂書面意向書、書面意見征詢時,凡需業主共同決定的事項,應根據法律規定進行表決。
“我們當時收到了這個小區7號樓的業主加裝電梯的申請,上面也有三分之二的業主簽字,按照新的文件規定我們加蓋了公章并張貼在樓梯口公示。”大夫第社居委該負責人稱,加裝電梯的公示中印上了電梯的設計圖,從2020年10月13日公示到20日,期間并未受到居民提出異議。“確實每天都張貼了,這些我們都有留存證據還報給了廬陽區住建局,要是居民不相信,可以通過公安部門調取小區監控。”該負責人稱。
那么既然文件規定三分之二以上業主有加裝意向的可以按照流程加裝電梯,是否意味著不用再告知剩下三分之一業主?對此,該負責人表示,就算有三分之二以上比例的業主書面同意書,也需要告知剩下三分之一業主,只不過是由電梯安裝公司逐一告知。“我們社居委主要是收到業主加裝意見書后,按流程蓋章并公示,如果公示期有人提出異議我們再組織協調。其他三分之一業主是電梯安裝公司去告知的。”該負責人說。
據悉,5月8日下午,大夫第社居委召集業主開展了協調會議,但截至目前還未有任何結果。“需要不同意加裝電梯的業主提出訴求后才能協商,協商不成下一步只能建議通過司法程序來解決。”該負責人說道。
新安晚報記者將進一步關注此事。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呂歡歡 徐琪琪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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