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報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新安晚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來源:新安晚報或安徽網”,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9月16日,滁州市瑯琊區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肖某云、肖某等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自2010年以來,被告人肖某云、肖某、肖某銀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形成了以肖某云為首要分子,肖某、肖某銀等為其他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采取暴力、威脅手段,組織他人在公共場所持砍刀、鋼管等兇器實施尋釁滋事,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被告人肖某云在擔任安徽某藥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間,通過中間人讓多家公司在無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向該藥業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抵扣稅款,給國家造成稅收損失近7億余元。
庭審中,法庭依法向被告人單位的訴訟代表人、16名被告人及辯護人告知享有的各項權利義務,控辯雙方分別向被告人訊問、發問,圍繞定罪量刑的事實、證據、量刑情節和適用法律等問題進行法庭充分發表意見。整個庭審過程規范有序、張弛有度,確保按照法定程序查清每起犯罪事實,體現了審判活動的公平公開公正。鑒于本起案件被告人人數較多,證據繁多,案情復雜,庭審預計將持續兩日,法院將擇期宣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有獎征集新聞線索,可以是文字、圖片、視頻等形式,一經采用將給予獎勵。
報料方式:新安晚報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聞“報料”欄目,視頻報料郵箱(baoliao@ahwang.cn),24小時新聞熱線:0551-62396200。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