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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肥西人民法院消息:2020年9月15日上午,肥西縣人民法院組成七人合議庭在該院第一法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康某偉、康某品等19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康某偉、康某品(被稱為“康氏兄弟”)二人相互依托、相互配合,通過實施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不斷積累兇狠霸道的惡名和影響力,尤其是2009年開設賭場期間,通過抽頭漁利、收取爪費等,非法獲利上千萬元,勢力大增,標志著以康某偉、康某品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初步形成。2010年-2014年,康氏兄弟又先后網羅多名刑滿釋放人員、社會閑散人員陸續加入該組織,通過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高利放貸、插手工程領域等大肆斂財,不斷發展、壯大組織勢力。該組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實施開設賭場、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妨害作證、串通投標等違法犯罪行為,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在肥西及周邊區域和相關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公訴機關認為,康某偉、康某品等被告人多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形成了以康某偉、康某品為組織者、領導者,以張某發、劉某、孫某勇、許某紅為積極參加者,以許某玉、侯某、張某培、倪某權、鄧某其、潘某生、王某虎為一般參加者的較為穩定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該案涉及犯罪事實21起,違法行為8起,涉嫌罪名9個,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分別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妨害作證罪、串通投標罪、故意傷害罪、窩藏罪追究相關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庭審過程中,合議庭堅持“以審判為中心”的理念,嚴格按照法律規定有序進行。控辯雙方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依法開展舉證、質證等庭審活動,并就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量刑發表意見,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辯護人訴訟權利。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縣直及鄉鎮機關人員代表,被告人親屬代表和部分社會群眾共約200人到庭旁聽了案件審理。
庭審預計持續兩至三日,案件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