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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8月11日上午,肥西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張國權涉嫌徇私枉法、受賄一案。該案系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肥西法院管轄。
被告人張國權曾任合肥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副支隊長、合肥市公安局副調研員、四級高級警長。公訴機關指控,張國權在擔任合肥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副支隊長一職時,明知桂某某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訴,并向桂某某索賄人民幣130萬元,情節嚴重。同時,張國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169.56萬元,數額巨大,并縱容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公訴機關認為,對被告人張國權應當分別以徇私枉法罪、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數罪并罰。
案件將擇期宣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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