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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肥西縣人民檢察院消息,日前,肥西縣人民檢察院經合肥市人民檢察院指定,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賄罪對被告人張國權提起公訴。
被告人張國權曾任合肥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副支隊長、合肥市公安局副調研員、四級高級警長。2019年9月2日,因涉嫌職務犯罪被合肥市監察委員會留置。2019年11月29日,因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賄罪被合肥市人民檢察院決定刑事拘留,同年12月4日被決定逮捕。
被告人張國權身為司法工作人員,故意包庇有罪之人不受追訴,并向他人索要錢財,情節嚴重,涉嫌徇私枉法罪。其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涉嫌受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