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訊 淮北一男子葛某某因瑣事與妻子發(fā)生口角,繼而產生肢體沖突,葛某某竟用手臂勒死了妻子。9月17日,淮北市中院一審公開宣判,判決葛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經(jīng)審理查明,葛某某與被害人朱某系夫妻關系,2019年10月26日晚,被害人朱某看到葛某某與女同事單獨用餐,懷疑二人有不正當關系,當晚,二人在家中發(fā)生口角,并持續(xù)到10月28日早晨,當日上午,二人從爭吵發(fā)展到肢體沖突,葛某某用左手臂從朱某背后緊緊勒住朱某的脖子,仰躺在床上,朱某不斷掙扎,并稱其難受,但葛某某仍未松手,繼續(xù)勒住朱某的脖子,直至朱某不動才松開手臂,后發(fā)現(xiàn)朱某死亡。
經(jīng)鑒定,朱某系被他人扼壓頸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另查明,10月28日11時許,葛某某撥打110報警電話,后經(jīng)刑警大隊偵察人員口頭傳喚,被帶至辦案中心,葛某某供述了其犯罪事實。
法院認為,葛某某因婚姻家庭矛盾糾紛,采用暴力手段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經(jīng)構成故意殺人罪,葛某某經(jīng)口頭傳喚到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本案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起,葛某某認罪悔罪,其犯罪行為得到被害人近親屬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被告人葛某某對法院認定事實部分提出異議,稱自己剛開始時,只是勒住了朱某的胳膊,后來滑至脖子處,并沒有一開始就想致其死亡。葛某某對判決結果也提出了異議,當庭表示自己將上述。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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