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3月17日上午,由潁上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原阜南縣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民一庭庭長王某某涉嫌受賄、挪用公款、貪污一案在潁上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由于疫情防控期間,潁上縣人民法院采取遠程開庭審理。
起訴書指控,2010年至2019年8月期間,被告人王某某利用擔任阜南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一庭庭長職務之便,收受案件當事人、訴訟代理人錢款265000元,為他人謀取利益。此外,王某某伙同該庭書記員閆某某(另案處理)將應退還當事人的案件訴訟費共計309658.2元轉入個人賬戶,從事營利活動,且將相關案件的執行款、訴訟費、公告費及鑒定費共計73212.15元轉入個人賬戶,非法占為己有。
公訴人認為,被告人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伙同他人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又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財產,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刑法》有關條款之規定,應當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審查起訴階段,王某某表示認罪悔罪,在其辯護人見證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庭審中,王某某留下了悔恨的淚水,表示,作為法官本應忠于法律和事實,卻為一己私利,動了貪念,不僅侵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且褻瀆了法官的神圣職責,后悔不已。
該案將擇期宣判。
楊適應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王吉祥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