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8月12日,記者從滁州市瑯琊區市場監管局獲悉,該轄區內誠祥駕校培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誠祥駕校)在沒有經營“B2駕駛培訓、從業資格證培訓”資質的前提下,發布標注“B2專業駕駛培訓、學大車、到誠祥”等字樣的廣告用語,被處罰款1.29萬元。
2月12日,滁州市瑯琊區市場監管局局接舉報,內容反映滁州市誠祥駕校利用瑯琊山廟會期間在瑯琊古道設立的廣告牌上,標注“B2專業駕駛培訓、學大車、到誠祥”等字樣的廣告用語,該局于今年2月13日對該處進行檢查,現場發現有兩幅廣告牌,上面均標注投訴所指字樣的廣告用語。2月19日,該局對此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明,誠祥駕校通過網上以物流的方式在江蘇淮安市圖美印務有限公司制作兩幅40平方米的路牌廣告,每幅20平方米,共計300元。誠祥駕校自行安裝并于2019年2月11日在瑯琊山廟會舉辦地瑯琊古道對外發布,發布時間為今年2月11日至2019年2月13日,場地租賃費4000元。
經滁州市公路運輸管理處核準,誠祥駕校的經營范圍為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二級C2)、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二級C1),沒有經營“B2駕駛培訓、從業資格證培訓”資質。
據悉,因誠祥駕校與滁州市好德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日簽訂了委托經營協議書,委托經營協議書同意誠祥駕校全權負責滁州市好德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所有經營項目,所以誠祥駕校才這樣對外宣傳“B2駕駛培訓、從業資格證培訓、學大車、到誠祥”等字樣的路牌廣告。
辦案人員認為,誠祥駕校雖然與滁州市好德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有委托經營協議書,但沒有經過相關部門許可,擅自對外宣傳“B2駕駛培訓、從業資格證培訓、學大車、到誠祥”等字樣的路牌廣告。其內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構成了利用廣告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予以罰款人民幣1.29萬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見習記者 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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