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印發《2023年全國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重點工作計劃》,明確要將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總體近視率和體質健康狀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嚴禁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片面以學生考試成績和學校升學率考核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對兒童青少年體質健康水平連續三年下降的地方政府和學校依法依規予以問責。(4月9日《華商報》)
國家衛健委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兒童青少年總體近視率是52.7%,也就是每兩名兒童青少年中就有一個可能是近視,其中小學、初中、高中學生近視率分別為35.6%、71.1%、80.5%。從源頭上防控近視必要而迫切,將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納入政府績效考核,也是一個科學負責任的應對干預。即便如此,結合基層實際和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實際,理想防控成效的獲取,注定需久久為功和綜合發力,而且必須確保不能出現“落實跑偏”。
現實中,兒童青少年近視的發生原因很簡單也很復雜,簡單是因為大部分近視發病原因是用眼不科學不衛生,復雜主要體現在不衛生用眼的原因多樣。有家庭教育和家長監護不到位的因素,有過多過量使用電子產品的家庭和社會乃至學校氛圍因素,有課業作業負擔過重導致過度用眼產生病變因素,更有近視矯治不科學、室外活動量不足、生理性預防不夠等幕后誘因……從這個角度而言,近視防控注定是一個基于兒童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長基礎上,需要多方參與施策共治的綜合工程,簡單從某個角度入手或者把責任“交付”于某個行業部門、學校,顯然遠遠不夠。
近視防控出發點如果不是基于青少年健康成長這個大目標,聚力效應不凸顯,共防共治善意不釋放,近視防控注定會“跑偏”而難以奏效。近視防控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和具體問責體系后,很多地方政府會將防控責任再進行轉嫁,比如由衛健部門、教育部門乃至學校具體負責而忽略了現實中家庭監護不給力、電子產品泛濫、社會氛圍不強、文化教育不夠、兒童友好型社會建設落實不到位等漏洞。片面追求近視防控率下降還會導致大量不負責任的所謂手術矯治等大行其道。
將近視防控納入政府績效考核,考核不是目的,目的是聚合政府公共決策和公共服務力量,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共同發力,久久為功全面提升兒童青少年體質健康水平前提下的近視防控氛圍創設,包括相應的監管機制構建,健康宣傳引導治療服務平臺打造等,這樣才能實現干預治理的科學到位。最理想化的治理境界是,由地方政府牽頭治理,職能部門行業治理與公共服務跟進,實現專業力量與輔助措施完善、科學用眼衛生宣傳教育與健康矯治結合、減輕過重成長負擔與提高體質健康水平同頻共振到位,這樣再從履責考核與失責追責角度發力,才能達到預期的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愿景,而簡單施治、職能部門單個兒跳舞、為防控而防控、為數字而數字等行為只能是“治理跑偏”,注定成效難期。
作者:許朝軍(2023年4月10日 新安晚報 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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