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期間,柳州某教育集團發布一則公告:2023年2月13日起,學校現有各班家委會終止一切行為,全部解散。公告內容顯示,2023年春季學期開學第一周,該校將召開家長會,公示家委會收支明細,退還余額。此舉,再次引發“家委會到底該不該存在”的熱議。(2月9日《南國早報》)
家委會到底該不該存在?根據教育部《關于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指導意見》,家委會可以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工作計劃和重要決策,特別是事關學生和家長切身利益的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換言之,建立家委會是構建政府、學校、社會之間新型關系的需要,是完善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的需要,也是推進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的需要。
家委會在一定時期內,特別是互聯網尚未普及的很長一段時期里,的確在促進家校合作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有效架起了家長群體與學校之間的溝通橋梁,并對學校起到了一定的監督作用。
然而,近年來一些家委會出現變味走樣的情形。很多城市中小學家委會成員非富即貴已然成為一種普遍現象,有的熱衷拍馬屁,有的成為學校亂收費的“擋箭牌”,甚至有些開始“喧賓奪主”對學校的事務越管越寬,頻繁要求更換老師,影響教學工作以及教師排課等教學事務……家委會的境況越來越尷尬,既讓眾家長很為難,更招致廣大網友不滿。
現實中,家委會的異化以及權力邊界的模糊,不僅使其真正功能形同虛設,還加劇了教育焦慮,惡化了教育生態,這也是其備受詬病的根源所在。而明晰家委會權責邊界,最重要的是應按照民主程序,選舉能代表家長的家委會委員,學校、班主任不宜推薦候選人,更不能指定。總之,一個真正的家委會,應該是獨立于學校之外的第三方,而不是學校行政力量的延伸。
隨著“家委會到底該不該存在”爭議的不斷白熱化,一個共識也逐漸形成:教育不是學校一家能辦的事,家委會是學校的一支重要力量,這不僅是推進現代治理的舉措之一,也是現實需要。今年1月30日,教育部等十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的意見》中就明確提出:建立健全學校家庭教育指導委員會、家長學校和家長委員會,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的橋梁紐帶作用。
說到底,“解散家委會”引熱議背后是公眾對厘清家委會權責邊界的期待。家委會一端連著學校,一頭連著家庭,在建立現代學校制度,提高學校現代治理能力中有其重要的地位,但其能否健康發展、作用能否正常發揮,取決于其角色定位是否準確,唯有回歸初心和本位,履職才能不越位,重拾眾人的尊重。
作者:謝曉剛(2023年2月10日 新安晚報 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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