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1月31日發布電動自行車及其電池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本次抽查了262 家企業生產的295 批次電動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電池產品。其中2 批次產品涉嫌假冒,已交由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檢驗的295 批次產品中發現62 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21.0%。(1月31日央視新聞)
統計顯示,我國電動自行車的社會保有量已達3.5 億輛,年產量超過3500 萬輛,均位居世界第一??梢?,電動自行車已成為最重要的中短途交通工具之一,也形成了龐大的產業規模。按說,這類產品的相關生產廠家應該珍惜消費者信任和機遇,但最新國家監督抽查結果顯示,超兩成的電動自行車、電池不合格。
這個抽查結果,不免讓人擔憂問題電動自行車的使用安全。因為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生產企業質量控制不嚴格,出廠檢驗不到位,存在車速超標準要求、無提示音、少裝錯裝零部件等現象。這說明相關廠商對產品質量管理不到位,給消費者使用電動自行車帶來安全隱患。
新國標規定, 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為25km。此前,“解限速”主要出現在銷售門店,但從此次抽查看,部分電動自行車在出廠前已車速超標,即“娘胎里就有病”。
此外,電動自行車電池抽查不合格率為22.0%,不合格的原因之一是,關鍵生產工藝、關鍵原材料及關鍵部件質量控制不嚴格。除了影響消費者正常使用外,也可能帶來安全隱患。之前,有關電動自行車自燃引發火災事故的報道頻頻出現,不排除緣于電池不合格。
針對此次抽查結果,市場監管總局除了曝光不合格產品及企業名單,還要求各省市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產品質量法》等規定強化抽查結果處理,開展質量專項治理和跟蹤監管,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加強質量技術幫扶。處置力度不可謂不大、不全面。但售出的問題產品能否召回,如何避免傷害消費者,值得思考。
在我國電動自行車年產量超過3500 萬輛的背景下,個別產品出現質量不合格,或許可以理解,但此次抽查發現超兩成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不合格,坦率地說,比例確實過高。再加上部分銷售門店、維修門店操作上不規范,比如輕易就可以“解限速”,進一步增加了電動自行車的不合格率。須知,任何一輛不合格電動車上路,都會是“流動的安全風險”。對此,既要持續加大抽查力度,也要對發生事故的電動自行車進行統計,若發現抽查結果和發生事故的產品重疊,應嚴懲相關廠商。
作者:馮海寧(2023年2月1日 新安晚報 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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