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新鄉(xiāng),有網(wǎng)友發(fā)現(xiàn)一景區(qū)內(nèi),部分入駐商戶門口貼有毒誓承諾書。這些毒誓承諾書上寫道,“如有虛假,愿厄運纏身,一生無一日安寧”“如有虛假,愿遭報應”“如有不符,甘愿此生窮困潦倒”“如有虛假,甘愿后半生沿街乞討”……據(jù)了解,這些毒誓承諾書是景區(qū)要求食品作坊寫的。(1月9日九派新聞)
靠毒誓來約束自己的行為,會靈驗嗎?這是根本不靠譜的事,是唯心主義而不是唯物主義。這家景區(qū)竟然“穿越”到蒙昧洪荒時代,堂而皇之讓食品作坊簽訂毒誓承諾書,真有點令人哭笑不得的既視感和滑稽意味。
“人在做,天在看”——這是古代人普遍具有的樸素的道德觀念。在群眾的心里,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舉頭三尺有神明,你做什么事上天有一雙眼睛盯著你。
古人因為相信鬼神,更相信冥冥之中的報應,因此對毒誓煞為重視,也愿意相信。然而,時過境遷。隨著人們對世界有了充分的了解,對待“毒誓”也有了客觀的認知,盡管發(fā)誓后心里會有些芥蒂,但絕大多數(shù)人已經(jīng)認識到誓言里的事情不會那么靈驗,否則背信棄義、勞燕分飛的事情還會層出不窮嗎?
無可置疑,景區(qū)工作人員讓作坊主簽訂毒誓類的保證書,是規(guī)范景區(qū)食品管理、約束違法行為的手段,目的在于用“惡有惡報”的后果來約束大家的行為,最大限度確保景區(qū)的食品衛(wèi)生,提升游客的情感體驗。
然而,目的正義不能代表程序正義。
馬克思說:“ 有30%的利潤,人就會鋌而走險;有100%的利潤,就會踐踏人類良知;有 300%的利潤,就會冒著被絞死的危險去為之……”其中蘊含的道理非常淺顯易懂,就是在利潤面前,“良心”是靠不住的,“自律”也很有局限性。如果寄托于以“毒誓”杜絕商家“發(fā)黑心財”,只能算是一種心理安慰吧。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杜絕食品作坊的不法行為還得靠法治,對違反《食品安全法》的業(yè)主進行處罰,讓他們付出更大的代價,只有如此,作坊主才能對食品安全敬畏,才能做到“不欺暗室”,真正約束自己的行為。
作者:樊樹林(2023年1月11日 新安晚報 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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