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隨意購買院內制劑的人并不少。有人臉上長了痘,便去社交平臺上買“祛痘神藥”;有人受傷后留下后遺癥,便去買“國家運動員專用創傷乳膏”;有人患胃炎,便去買“××醫院研發的胃炎克星”……一些商家抓住商機,通過網絡下單郵寄的方式,做起了代購生意。北京、南京、上海等地醫院的自制藥劑正在網上賣得火熱。(8月9日《法治日報》)
院內制劑是特殊時代的產物。過去,由于藥品供應不足,一些醫院就自行研發藥物,供內部使用,以解決藥品短缺問題。如今,市場上的藥品種類豐富,供應充足,院內制劑卻受到追捧,大有“墻內開花墻外香”之勢。社交平臺上,許多網友紛紛推薦各種“明星醫療機構制劑”“好用的醫院自制藥”;電商平臺上,不乏商家提供代購知名三甲醫院內部制劑的服務。
院內制劑雖然有醫院“背書”,卻不能在沒有醫生指導的情況下盲目使用。違規代購院內制劑,不僅擾亂了正常的藥品管理秩序,也存在一定的藥品安全風險。有關部門必須綜合治理,用好“監管藥方”,斬斷院內制劑流通灰色利益鏈。
首先,強化平臺責任。根據《電子商務法》,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和環境保護要求,不得銷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積極履行審核把關責任,發現違規代購院內制劑,應依法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微信等社交平臺也要加強對個人賬號發布違禁品信息行為的審核清理,視情形給予刪除違規信息、限制或禁止使用朋友圈功能、封號等處理措施。
其次,規范網絡醫療。目前,院內制劑在互聯網醫院售賣尚處于模糊地帶,缺乏明文規定。這一行為是否超出“在本單位使用”的范圍,如何防范處方審核不嚴、難以隨訪觀察的風險,是亟待厘清的現實問題。有關部門應加強調研論證,明確禁止或限制互聯網醫院銷售院內制劑行為,避免互聯網醫療成為院內制劑變相銷售的“后門”。
此外,扭轉公眾觀念。在一些公眾看來,院內制劑屬于獨家配方,治療效果好。事實上,院內制劑不像國藥準字藥品那樣,事先經過嚴格的臨床試驗,加之往往存在制劑質量標準不明、檢驗設備落后等問題,只能在醫院內部使用,而非“放之四海皆準”。況且,代購的院內制劑真假難辨,目前市面上備受青睞的維生素e 乳、膚樂霜等,很多都是假冒北京醫院、首兒所等醫院制作的偽劣產品,不僅藥效不佳,還可能給消費者的健康造成損害。因此,消費者需要保持清醒頭腦,理性看待院內制劑,不盲目追捧,更不能擅自購買。
作者:張淳藝(2022年8月10日 新安晚報 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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