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2月27日,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監管,規范市場經營秩序,消除交通、消防安全隱患,防止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發生,合肥市市場監管局發布提醒告誡書,各電動自行車生產經營及維修單位禁止經營性拼裝、改裝、加裝行為,嚴禁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設蓄電池托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等違法違規擅自改裝關鍵性組件行為。
告誡書提醒各電動自行車生產經營及維修單位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政策,切實做好行業自律,自覺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秩序。嚴格落實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嚴禁無證生產、超出強制性產品認證范圍生產、不按3C認證要求生產電動自行車。
同時,嚴格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制度,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強制性產品認證信息和其他標識,建立進貨和銷售臺賬,禁止銷售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以及其它不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蓄電池、充電器、電機、安全頭盔等產品。各電動自行車生產經營及維修單位禁止經營性拼裝、改裝、加裝行為,嚴禁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設蓄電池托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等違法違規擅自改裝關鍵性組件行為。
《安徽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規定,從事拼裝、加裝、改裝電動自行車經營性活動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駕駛拼裝、改裝、加裝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二百元罰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依法收繳拼裝的電動自行車。
提醒告誡書提醒各生產經營維修單位要按照《提醒告誡書》要求,進一步規范生產、經營、維修行為,嚴格自律,對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合肥市將依法從嚴查處。同時,希望各單位和廣大消費者對生產經營維修單位進行監督,如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可通過12345進行投訴舉報。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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