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近日,一女子攜帶步槍子彈在全椒高鐵站進站乘車時,被合肥鐵路公安處全椒站派出所民警當場查獲,該女子被處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6月21日晚,大皖新聞記者從合肥鐵路公安處全椒站派出所獲悉:當時,全椒站安檢員發現一位女子攜帶的行李箱內存有可疑物品,外形很像子彈。安檢人員馬上通知了執勤民警,經檢查,行李箱內竟藏有一枚長約6厘米的步槍子彈。隨后,該女子被民警傳喚至全椒站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調查。
經詢問,該女子姓曹,江蘇南京人,此次準備從全椒坐車返回南京,子彈系其多年前在南京待拆遷的空房子中撿到,打算留著給孩子玩的,一直放在行李箱內。經鑒定,該子彈結構完整,為未擊發實彈。民警告知曹某,子彈屬于違禁品,如果有硬物不慎撞擊到子彈的底火,或是子彈靠近火源,子彈都有可能隨時被引爆,傷及他人。經過民警的批評教育,曹某意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合肥鐵路警方依法給予曹某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并收繳其所攜帶子彈。
合肥鐵路警方提醒:槍支彈藥屬于法律嚴禁私藏、攜帶的物品,不管出于何種理由,一經發現,將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大皖新聞記者 許佳 通訊員 夏曉偉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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