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廣告收入、公共場地停車費、快遞柜場地租金等小區公共收益關系到業主的切身利益。針對小區公共收益監督難等問題,《合肥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明確了公共收益收入及支出范圍,并建立公共收益共管賬戶制度。
問:聽說我們小區有公共收益,就是不太了解公共收益有哪些,可能具體介紹下呢?
房小宣:住宅小區的公共收益包括不少內容,具體有:利用配建用房、電梯轎廂、車位、車庫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經營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所得收益;共用部位被依法征收的補償費;共有資金產生的孳息;其他合法收入。這些公共收益屬于全體業主所有。
問:這下知道公共收益從哪來了。那這些錢可以花在哪呢?
房小宣:公共收益可以用于下列物業管理支出:補充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費用,但物業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業主委員會委員的補貼,業主委員會執行秘書等專職人員的薪酬,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所需費用;有關審計費用;業主共同決定用于物業管理的其他費用。
還比如,有些小區給業主發紅包,這些錢就可能來自公共收益。
問:聽你這么介紹,管好用好公共收益可是一件大事,如何才能保障全體業主的權益呢?
房小宣:不用擔心,《條例》已經為我們考慮到了。
《條例》中明確規定,住宅小區公共收益應當單獨列賬,接受業主監督。業主大會成立前,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與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設立公共收益共管賬戶;業主大會成立后,業主大會可以決定與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設立公共收益共管賬戶。實行公共收益共管賬戶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對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使用公共收益的程序、范圍、額度等加強監督,規范公共收益使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做好對公共收益共管賬戶的監督管理。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