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肥西人民法院3月13日消息,因房屋老化等原因,高空墜物事件時有發生,由此產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問題不容忽視。近日,肥西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因房屋窗戶掉落引發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原告陳某將車子停放在路邊,樓上住戶李某家中窗戶脫落,掉落的窗戶造成陳某車輛前擋風玻璃、發動機蓋等多處損壞,未造成人員傷亡。陳某當即報警處理,雙方協商未果后,陳某自行將車輛送至4S店進行維修。車輛維修后,雙方就車輛受損造成的損害賠償發生糾紛,陳某遂將李某訴至法院,要求李某賠償其車輛維修費、交通費、車輛貶值損失費等費用,合計1.7萬元。
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李某承認知曉窗戶老化磨損嚴重,但沒有預見窗戶掉落及其后果,所以未對窗戶進行維修或更換,以致開窗時造成窗戶整體脫落砸中陳某車輛。李某以陳某的車輛未停放在劃定車位內為由拒絕賠償,但其作為該房屋的所有人,未能舉證證明窗戶掉落其自己沒有過錯,應承擔相應侵權責任。原告陳某車輛未停放在劃定車位內,亦存在一定過錯。在法官多次耐心調解下,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李某同意一次性支付陳某各項損失1.2萬元,陳某自行承擔一部分責任。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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