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液化氣屬易燃易爆危險品,然而卻頻頻有人冒險私自運輸液化氣罐穿梭于鬧市中。1月20日,合肥市交通執法支隊經開大隊大隊根據群眾舉報,依法查獲兩起普通貨車非法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案,兩輛“移動炸彈”被及時“拆除”。
1月20日中午,合肥經開大隊交通執法人員接到群眾舉報稱,一輛車號為皖A738**的普通貨車在丹霞路與蓮花路向東200米處停靠,車上拉了很多液化氣罐,疑似非法從事危險貨物運輸。執法人員隨即趕往現場,并在舉報地點附近發現了被舉報的車輛。經調查,車廂內裝有38個液化氣罐,但未取得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件,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執法人員依法對該車實施了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并作進一步的調查處理。
無獨有偶,當天下午,經開大隊交通執法人員又根據群眾舉報查獲一起涉嫌非法危險貨物運輸行為,該廂式貨車裝載42個液化氣罐停靠在一小區門口。
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不僅擾亂了貨運市場秩序,且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事故,后果將不堪設想。合肥市交通執法支隊在日常執法監管中也曾多次查獲此類違法行為。前不久,在合肥瑯琊山路與康樂巷交口,該市交通執法支隊瑤海大隊也查獲一起通過五菱面包車違法運輸液化氣罐的案件。
合肥市交通執法支隊將持續加大對危險貨物運輸市場的執法力度,依法嚴查非法危險貨物運輸等違法違規行為。在此提醒,液化氣、汽油等屬于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參與運輸的企業、車輛、人員都要取得相應資質。市民如發現非法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等行為,可撥打12345熱線或交通運輸服務監督熱線12328投訴舉報。
夏艷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劉旸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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