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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消息,12月24日下午,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某超等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以被告人李某超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以“信用貸款”“放款快”等為宣傳,采用收取高額利息、手續費、保證金、提前扣除費用等方法,從事經營高利放貸業務。為保證獲取經濟利益,在借款人不能給付高額利息或違約金等費用時,李某超便伙同或安排王某某、李某等人通過打電話、發短信找到被害人或到被害人家中,通過辱罵、噴油漆、堵鎖眼、侵入住宅、限制人身自由、潑糞便等方式,威脅、騷擾被害人進行催收,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實施多起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損害被害人的人身財產權利,為非作惡,欺壓群眾,擾亂經濟、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廬陽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撤銷被告人李某超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的緩刑部分;被告人李某超犯尋釁滋事罪、催收非法債務罪與前罪故意傷害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九個月,并處罰金;其余11名被告人均以催收非法債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至二年十個月不等刑罰,并處罰金。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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