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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六安市裕安區法院近日對被告人謝正余等7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宣判。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12月15日獲悉,該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首犯謝正余獲刑19年。
據法院經審理查明,2007年以來,謝正余在經營六安市振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期間,采取籠絡、利誘等手段糾集謝正兵等人,以暴力、“軟暴力”等方式,在六安市城區及轄區鄉鎮有組織地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聚眾斗毆、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謝正余為首要分子,謝正兵、宛新安、謝輝、謝貽軍、柴得寬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該院經審理認為,謝正余故意傷害他人,致一人輕傷;組織、指揮他人實施聚眾斗毆;糾集他人多次隨意毆打、辱罵他人、任意損毀財物,情節惡劣;強行勒索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其行為分別構成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虛假訴訟罪。
其次,被告人謝正兵、宛新安、謝輝、謝貽軍、柴得寬作為該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參與該集團犯罪活動,依法對其判處刑罰。被告人周宏參與該集團的聚眾斗毆犯罪,依法對其判處刑罰。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等,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以犯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虛假訴訟罪數罪并罰判處謝正余有期徒刑十九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三萬元,其余6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五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庭審過程中,首犯謝正余的情緒算是比較穩定,整個庭審比較順利。”知情法官說。
張亮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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