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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合肥包河法院消息,4月14日上午,包河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職務侵占罪案件。
被告人宋某敏原是安徽某公司出納,在2017年至2020年工作期間,利用負責日常收支記賬、管理對公賬戶等職務便利,套取公司銀行賬戶111余萬元,用于個人消費、償還信用卡及貸款等日常開支。法庭上,宋某敏的懺悔和自責敲響了旁聽人員的警鐘。
庭審過程中,法庭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進行了詳細調查,并組織控辯雙方圍繞犯罪事實進行了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依法保障控辯雙方訴訟權利。該案將擇期依法宣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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